宁波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档案管理制度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为了规范本会档案管理,理顺工作程序,明确工作职责,杜绝资料流失,充分安挥档案的作用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应把归档列入工作计划,落实岗位责任,保证档案材料的完整、准确、系统和安全。
第二章 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
第三条 办公室负责本会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。
第四条 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本会档案管理规定,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,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。
第五条 凡本会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,方可办理相关手续。
第三章 归档范围
第六条 本会归档范围主要有以下几类:
(一)通用管理:证照证书、本会简介、章程、各种手册、管理制度、登记注册资料等。
(二)行政档案
1.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,发出的各类文件:
2.本会工作计划、总结、报告、请示、文稿等;
3.各种会议通知、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、讲话文稿等;
4.出具的或盖章的信函、报表等及各类统计资料。
(三)人事档案
1.在职离职人员的档案资料,包括个人信息登记表、相关学历学位职称证书、考核奖惩、个人工作总结计划等。
2.人员招聘的相关材料(信息)。
3.工作人员聘用合同、工资待遇审批表及相关材料。
4.工作人员政治身份、职务、级别、岗位、待遇变化的相关资料。
5.工作人员申请、申诉及其它信息资料。
(四)业务档案
1.本会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、监事会、工作例会等会议资料。
2.本会承接政府财政支持项目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各类项目开展的相关资料。
3.本会组织实施社会组织评估相关资料。
4.本会会员资料,包括入会资料、基本情况资料等。
5.重大专项活动的筹备、组织实施、总结等专题项目资料。
(六)其他有价值的资料。
第四章 归档要求
第七条 归档的材料要齐全、完整、准确、系统,尽量做到电子版一份,纸质版一份。
第八条 文件必须通过系统整理后再归档,分类分卷装订成册,对已经破损或模糊的文件必须先修复再归档。
第九条 切实做好档案资料防盗、防火、防潮、防尘、防霉等安全工作
第十条 档案柜编上顺序号,分类、分项、分目清晰,档案按档案号排放,排列整齐美观,条理清楚,编号科学规范,避免重复立卷。
第十一条 归档的永久、长期、短期档案应编有《归档文件目录》一式两份,并附上年度归档说明,其中一份随相应的文件放在档案盒内,另一份用于制作档案目录。
第五章 归档保管保密
第十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》,加强档案的管理工作,严守本会内部文件资料秘密,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。
第十三条 涉及本会建设、管理的文件资料一般均为“秘密”。对于打错或多余的重要文件资料,凡属保密文件类的应及予以粉碎。
第十四条 档案人员不得向外泄露机密,不得携带档案材料出入公共场所,泄露者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,后果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理事会负责解释、修订和补充,未尽事宜参照宁波市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。
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2022年1月25日五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生效,由理事会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