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波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
行业信用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加强再生资源行业(以下简称“行业”)信用体系建设,增强行业诚信意识,提升行业风险防范能力,全面、客观、科学、公正地反映企业信用状况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再生资源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,是指根据主管部门宁波市供销社的相关文件精神,宁波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根据行业性质,会员自愿参加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情况,按照规范的评级指标体系和标准,运用科学的评级方法,履行必要的信息征集和评级程序,对参评会员未来一段时间的履约意愿及能力给予判断,确认其信用等级的一种社会活动。
第三条 评价过程遵循自愿参加、统一组织、统一规划、统一标准、统一评价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
第四条 参评企业条件如下:
(一)主营业务属于本行业的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;
(二)开业满三年,近3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,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,非即将关停的企业;
(三) 宁波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会员单位。
第五条 对于非会员单位,需按宁波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成为会员后,方可申报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。
第六条 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AAA,AA,A,B,C 五个等级,其含义见表1,计分标准详见附件:《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》。必要时,可对每个信用级别用“+”或“-”号进行微调,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。
表1:信用评价等级积分标准及释义
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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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分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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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 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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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限(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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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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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状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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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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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状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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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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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A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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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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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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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很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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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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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效益显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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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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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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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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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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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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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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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效益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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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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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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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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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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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较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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较稳定,可能有小波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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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效益尚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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较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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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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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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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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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一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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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具备,易产生一定波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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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效益一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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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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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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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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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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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较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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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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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效益较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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较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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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能评为A、AA、AAA级:
1、近三年内因恶意逃税被税务机关处罚的;
2、因环保问题被有关部门处罚未满一年的;
3、法定代表人曾被判刑出狱未满一年的。
4、近三年有拖欠职工工资的;
5、近三年有逾期贷款及欠息的;
第八条 上述企业存在有其他严重性质问题的,经核查可列入协会黑名单。
第九条 本制度经2022年1月25日五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生效,由理事会解释。
附件: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
评价
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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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价
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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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价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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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价
得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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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票否决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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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违法及严重违规行为,被有关部
得分查实处罚的。
①因商业贿赂行为,被有关部门处的;
②因环保违规被查处,被停产处罚的;
③因税务违规,被税务部门通报处罚的。
(2)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,造成2人以上死亡,或者9人
以上重伤(中毒),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(“以上”含本数)。
(3)企业因不良行为受刑事判决的。
(4)企业故意收购/销售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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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
管理体系和管理水平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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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组织机构
(12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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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组织机构健全,职责明确,人员配备齐全,每项得3分;
(2) 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得3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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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内部管理制度(12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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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编制安全操作规范管理体系的
得3分;
(2)有劳资管理制度得3分;
(3)有日常经营台帐统计制度的得3分;
(4)企业有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管理机制的得3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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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经营状况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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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注册资金
(5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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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资金100以上的得5分,在500万-1000万之间的得4.5分,在100-500万之间的得4分,在100万以下的得3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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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销售额/处理能力
(12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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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对分拣加工企业:
①年销售额在1亿以上的得12分,2000万-5000万的得10分,
2000万-以下的得8分。
②年处理量在5万吨以上得12分,1万-5万的得10分,1万
吨以下的得8分。
以上两类选其一计分,不累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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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 对回收网、站点:
①年销售额在300万以上的得12分,100万300万的得10分,
100万以下的得8分。
②年回收量在500吨以上的得12分,200吨-500吨的得10分,
200吨以下的得8分。
以上两类选其一计分,不累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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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价
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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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价
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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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价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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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价
得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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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竟争力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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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设备合理性 (15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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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具体经营情况配置合理的得15分,欠合理的得8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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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科技人员
(3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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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有高级职称技术人员的得3分;
(2)有中级职称技术人员的得2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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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、技术水平
(2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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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备下列条件之一,得2分。
① 有研发团队或研发机构;
② 有产学研研发项目或专利授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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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、信息化
(4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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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建立企业网站的得2分。
(2) 建立网上收购/销售平台的得2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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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信用记录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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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、企业荣誉(5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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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企业受到过县(市)、区及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各
类表彰的, 1项得1分,最高不超过3分。
(2) 上一轮企业“信用评价”获AAA的,得2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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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、无不良行为(30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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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企业无下述不良行为记录的得30分。
(2) 存在不良行为的,按下述几条扣分,直到30分扣完为止。
① 有拖欠、克扣工人工资、福利行为的扣5分,由此成群体性社会事件的扣25分。
② 其他违反安全、环保等规定被相关部门通报、处罚、或被媒体曝光的、或被投诉查实的,
一次扣1分。
③ 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随机抽查发现作业不规范的,一次扣1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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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加分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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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企业与回收网点间建立加盟机制的,每加盟1个回收网
点加1分。
五、加分项
(2) 企业接纳流动回收人员,并签有挂扣协议的,每10人得
1分。
(3) 获得市、县级以上纳税大户荣誉证书的加2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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